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等业务。

鼓励和支持建立科技担保公司、重点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担保,开发科技保险品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统一场外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