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等业务。鼓励和支持建立科技担保公司、重点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担保,开发科技保险品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统一场外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