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