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二)不得从车窗上下车;(三)不得扒车;(四)不得在禁止车辆停靠的地点拦乘机动车;(五)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