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有效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