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