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已废止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所在地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