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促进省级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