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未征得管道燃气经营者同意,管道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燃气设施,造成安全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