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发展漾濞核桃作为经济林建设的重点,提高漾濞核桃种植、生产和加工的科技含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开发核桃资源。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和扶持农户在自留山及承包的荒山、荒地上种植核桃,谁种谁有,自主经营,可以继承和转让。

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