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不得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