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利用与公布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综合档案馆应当向社会提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阅服务。制定机关应当将公布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及时送同级综合档案馆,以便公众查阅。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