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综合档案馆应当向社会提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阅服务。

制定机关应当将公布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及时送同级综合档案馆,以便公众查阅。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