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经营合同条例/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三节 租赁经营合同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农业土地资源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属于开发荒山、荒坡、荒水、荒滩(以下简称“四荒”资源)经营的租赁期限可延长到50年。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