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经营合同条例/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二节 承包经营合同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经营的土地资源可以转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转让。转包土地资源应由原承包方与第三方订立转包合同,原承包方必须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原承包方与新承包方订立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经发包方确认后,原发包方和原承包方依据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由新承包方向发包方继续履行合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