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可并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