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第二章 价格制定第十条有效制定价格应当合理确定商品价格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品质差价及服务价格的等级差价、质量差价。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