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工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都应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