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有效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拟订劳动合同条款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