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一条已修改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2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