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条已修改会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2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