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围绕会议准备审议的重要议题进行视察。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2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