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视察和调查研究第五十一条已废止调查研究是常务委员会基本的工作方法。调查研究的基本内容以及人员的组成,由主任会议确定。调查研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了解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0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