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主任会议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主任会议一般每半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