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主任会议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常务委员会主任因故出缺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