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六章 任免办理程序第三十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应当对提请的人事任免案进行初步审查,向主任会议汇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