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矿山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0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