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