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一条有效对残疾职工作出辞退、除名等决定,应当征求其所在单位工会的意见,并告知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