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已废止执法检查组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为执法检查做好准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