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