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满足居民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基本需求。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