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组织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商务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商品性能的宣传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做好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