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共交通车辆、车站的治安管理第十条有效禁止在定员座位六人以下的客运出租汽车的车窗粘贴广告、太阳膜、反光纸和悬挂窗帘等遮挡物。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