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第五条
已修改
国有、集体所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实行专门队伍管护与群众管护相结合的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条
回到全文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