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按规划兴建水利工程,保护兴建者的合法权益。水利工程建设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