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财产权益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管理、支配和处分时,家庭成员应当平等协商。分割家庭财产应当依法保证妇女应有的财产份额。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