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旅客运输第十四条已废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旅客运输线路、班次、站点及经营区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涉及设置或调整停靠站点的,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向公众告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