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旅客运输线路、班次、站点及经营区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涉及设置或调整停靠站点的,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向公众告知。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