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已废止道路运输经营者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不得超出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揽货、垄断货源,不得欺行霸市、干扰他人正常经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