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废止

民营科技企业侵害他人或者被他人侵害科学技术成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窃取、泄露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