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在科技立项、成果鉴定、成果奖励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等的待遇。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