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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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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营运车辆禁止使用扬声器招揽乘客。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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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