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条已修改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使用符合公安、环保部门规定的低音喇叭。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