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准备第十条已修改提案人应当提供议案文本及必要的说明、资料。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或者工作委员会审查议案时,认为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提案人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补充。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