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合同信用制度建设,倡导合同当事人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4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