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促进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