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促进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