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第五章 技艺保护和开发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建立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发展基金,发展基金专门用于传统工艺美术的教育、科研和开发,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