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