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