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措施。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