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九条已修改职业学校教育应当以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因地制宜地发展初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