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第七条已修改依照本办法开垦的耕地,原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使用权按照耕地开垦合同的约定取得。改变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